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2017-03-13 01:12

一、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学前教育专业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项 目

面试内容

分值

档次

评分标准

时间

分 值

(共50分)

注意事项

五官形体

五官、身高、坐立行姿态等。

(现场模仿示范者做出的简单动作)

5—10分

1. 身高要求:女生1.45米以上;男生1.50米以上。

2. 五官端正,形体匀称。

3. 行为举止大方,有礼貌,着装得体,走步姿势正确。

1分钟

10分

面部有较大面积斑痣、斜视、兔唇、歪头、歪嘴、四肢有残疾等,不予录取。

3—5分

1. 身高要求:女生1.45米以上;男生1.50米以上。

2. 五官和形体一般,走步较协调。

0—3分

1. 女生身高低于1.45米;男生身高低于1.50米。

2. 面部无明显缺陷,四肢无残疾,发育不良,走步不协调。

才艺展示

器乐

(考生自备乐器,除钢琴外,演奏自备曲目)

15—20分

1. 演奏作品有一定难度。

2. 演奏方法和姿势正确,具有较高的演奏技巧。

3. 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把握良好,具有良好的乐感。

4. 能清晰流畅、完整地演奏一首作品,并具一定音乐表现力。

2-3分钟

20分

才艺展示中器乐、声乐、舞蹈、讲故事、朗诵以及其他表演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绘画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5—15分

1. 演奏方法基本正确,节奏准确。

2. 能较完整演奏一首乐曲。

3. 音乐表现力和演奏技巧一般。

0—5分

1. 演奏方法不正确。

2. 音准、节奏差,不成曲调。

声乐

(考生自备一首歌曲进行清唱)

15—20分

1. 嗓音条件良好,歌唱姿势正确,体态自然大方。

2. 音准、节奏正确,音乐乐感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曲目有一定难度,声音自然流畅。

3. 具有初步歌唱发声的基本技能和正确的歌唱状态。

4. 演唱感染力强,具有初步的艺术表现能力。

5—15分

1. 自然嗓音良好,歌唱姿势正确,体态自然大方。

2. 音准、节奏准确,歌曲演唱完整。

0—5分

1. 节奏差,音准差,嗓音条件差。

2. 五音不全或跑调者均为0分。

舞蹈

(考生自选舞蹈片段进行表演,自备舞蹈伴奏及音响。)

15—20分

1. 能够准确把握舞蹈风格与特点,动作协调、灵活、优美,与音乐旋律相吻合,有节奏感。

2. 舞蹈动作编排合理、连贯、完整。

3. 对考场的空间感把握较好,眼神和身体动作配合协调,富有感染力,及较好的表现力。

5—15分

1. 基本掌握舞蹈风格与特点,体态放松不僵硬。

2. 动作基本协调、灵活,节奏掌握良好。

0—5分

体态僵硬,动作协调性差,节奏不清晰。

绘画

(考生自备绘画材料,自命绘画题目,绘画形式和风格不限。)

15—20分

要求恰当表达所画内容,画面构图饱满,形象生动,线条流畅,具有一定绘画基础,恰当地表达艺术的形式美,作品富有创造性和艺术感染力。

5—15分

所画内容基本符合自命题目内容,构图恰当,线条流畅。

0—5分

偏离主题,不懂得绘画基本方法,缺乏构图知识。

讲故事、朗诵

(考生自备故事或朗诵材料)

15—20分

1. 普通话发音标准,语言流畅。讲述思路清晰,情节完整。

3. 姿态自然大方,肢体语言配合恰当,仪态自然大方,表现力强

4. 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

5—15分

1. 语言比较流畅,发音偶有失误。

2. 口齿清楚,普通话语音基本标准,口语表达较清晰,语调与内容相符,注意运用音色。

3. 讲述思路清晰,情节完整。

0—5分

1. 普通话发音不标准,语句欠连贯,方言口音重,口吃、大舌头。

2. 口齿含糊不清,表述不清,思维混乱。

知识问答

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有关学前儿童教育专业方面的问题,考察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15—20分

1. 表达清晰流畅,语言简洁,遣词造句恰当,逻辑性强。

2. 吐字咬字清晰准确,普通话标准,声音响亮,姿态自然大方,富有感染力。

3. 无过多口头禅、懂得礼貌用语。

1分钟

20分

口吃、大舌头、不能讲普通话、口齿含糊不清,表述不清,思维混乱者不予录取。

5—15分

1. 表达较清楚,语言简练,遣词造句尚可,逻辑性一般。

2. 普通话语言基本标准,口语表达较清晰。

0—5分

1. 表达不清,累赘,缺乏逻辑性。

2. 普通话发音不标准,语言不够简洁,遣词造句较差。

二、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美术教育专业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注意事项

兴趣爱好

爱好广泛,对专业兴趣浓厚。

在前期专业学习中有主动性。

爱好教育事业,对未来的执业方向明确。


语言表达

1普通话标准,声音洪亮,口齿清晰。

2语言流畅,条理清晰,语言表达准确。

3仪态仪表大方得体,肢体语言恰当。

4语言表达富有感染力。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考生不会说普通话,

2、口吃或吐字不清,

3、语言表达思维混乱。

提问环节

回答问题条理清晰。

回答问题准确,完整。


形象气质

1五官端正

2男性身高1.6米以上,女生身高1.5米以上

3着装得体,行为举止符合一般礼仪。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面部大面积斑痣及其他缺陷,2、肢体有残障,3、斜视,

4歪头。

总分

50分

三、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音乐教育专业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项目\分值

评分标准注意事项

1. 声乐(20分)

自选能够展示自身歌唱水平的声乐作品一首(美声、民族类别不限)

发声方法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声音有支点、有共鸣,位置稳定,咬字吐字清晰准确。

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速度、力度处理得当,能较好地表现作品的情感与风格,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艺术表现力。

作品的难易程度及完成质量。

2. 器乐(20分)

(1)钢琴演奏

自选能够展示自身钢琴演奏水平的乐曲一首。

(2)其它乐器

乐器主要包括:古筝、二胡、竹笛(长笛)、手风琴、萨克斯等(所需乐器自备);演奏的乐曲自选。

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作品的难易程度及完成质量。

3. 视唱练耳(10分)

视唱要求打拍,节奏基本准确,速度稳定、音准好、句子完整,音乐语句表现清晰,乐感好;音程、和弦模唱音高准确、声音清晰,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音程、和弦构唱要求唱名与音高一致,音准好。

四、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项目\分值

评分标准

时间

注意事项

身体素养

(5分)

1.五官端正 (2分)

1分钟

面部有较大面积斑痣,肢体有残疾或斜视、歪头、歪嘴等不予录取。

1.男生身高1.6米 (2分)

2.女生身高1.5米 (2分)

1.着装得体、行为举止符合一般的礼节。(1分)

语言表达能力

(15分)

1.普通话发音标准,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流畅,无方言。(5分)

2.表达内容有条理,富有逻辑性,用词准确、恰当、简洁。(5分)

3.仪表仪态自然大方,肢体语言配合恰当。(3分)

4.语言表达富有感情,具有一定的感染力。(2分)

2-3分钟

考生出现口吃、大舌头、不能讲普通话、口齿含糊不清,表述不清楚,思维混乱者不予录取。

逻辑思维能力

(10分)

1.回答问题层次清晰。(4分)

2.回答问题完整、周密。(3分)

3.论点和理论依据前后连贯。(3分)

1分钟

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察学生的专业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应变能力

(10分)

1.有压力状况下思维反应敏捷,情绪稳定。(5分)

2.考虑问题周到,处理得体。(5分)

学习态度

(10分)

1.正确认识学习的社会意义。(2分)

2.正确认识学习并对自己提出合理的要求。(3分)

3.正确认识克服学习困难的重要意义。(3分)

4.正确认识学习中互相帮助的重要意义。(2分)

1分钟

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或学习潜力。